地调院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28日 00:00发布者:浏览次数:

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.doc
 

根据《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》(研工部字〔201705)文件要求,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选对象及评选名额

参选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研究生。

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%以内,地调院名额:4人。

二、评选与直接当选条件

(一)评选条件

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关心集体,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校规校纪行为,原则上无主动违反就业协议行为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
1.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,或志愿到国家西部、艰苦边远地区和西部基层就业者(不含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);

2.积极参加国家治理序列(如国家及地方各级公务员、选调生、村官计划和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岗位)招考者;进入考察程序者优先;

3.积极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选拔者;进入面试者优先;

4.学习成绩优良,综合表现优秀,曾获评校优秀研究党员、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单项优秀者;

5.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者。

(二)直接当选条件

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符合评选条件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
1.被上述国家治理序列岗位招考录取者;

2.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被录取者;

3.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者。

三、表彰与奖励

1.在学校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。

2.以精神奖励为主,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(200/名),并将申报表归入个人档案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.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:5151700

2.公示时间:522-524日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1.对已经被评选为“优秀毕业研究生”的,毕业前主动违反就业协议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“优秀毕业研究生”荣誉称号。

2. 鉴于部分行业和单位的岗位招聘周期较长,20176月至11月底符合“直接当选条件”的应届毕业生,本人可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,学校将予以集中审核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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